文/婦產部 陳毅敏醫師
在門診產檢時,我們會追蹤關注孕婦的血壓、抽血結果以及是否有異常的臨床症狀。倘若出現異常的高血壓、蛋白尿、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狀,就應該盡速就醫並考慮住院評估。住院後,我們會繼續密切追蹤孕婦的臨床症狀,包含以下項目:
- 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狀
- 體重增加、全身水腫的情形
- 蛋白尿
- 血壓變化
- 血清肌酐酸、肝指數、血小板、尿酸、乳酸脫氫酵素、凝血功能
- 胎兒超音波
同時,在住院期間,我們會依情況使用降血壓藥物、抗癲癇藥品來控制血壓、預防癲癇發生,並且若情況較嚴重,我們會選擇在適當時機生產。
降血壓藥物
無論是妊娠高血壓或者子癲前症的孕婦,都應將血壓控制在收縮壓160mmHg,舒張壓110mmHg以下,以避免發生孕婦中風、胎盤剝離等併發症。降血壓藥物包含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鈣離子通道阻斷劑、血管舒張劑、利尿劑(產後使用)等幾種藥物,請依照醫師指示服用。
抗癲癇藥物
抗癲癇藥物中,最常使用的藥物為針劑的硫酸鎂,以點滴的方式持續滴注至產後24小時,多用於嚴重子癲前症甚至子癲症的孕婦。研究顯示,給予硫酸鎂藥物可以顯著減少產婦死亡率、胎盤剝離等風險。藥物使用時,最常見的副作用為暫時性的噁心以及熱潮紅情形。同時,為防鎂離子給予過量,我們會持續監測孕婦肌腱反射、血液中鎂離子濃度。若發生鎂離子中毒情形,應立即停止硫酸鎂滴注,並給予鈣離子以競爭性抑制的方式解毒。
生產時機
由於子癲前症是因為懷孕而導致的疾病,因此生產是唯一徹底根治子癲前症的方法。但是,我們的目標依然是要在確保母親與胎兒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適當的時機自然生產或者某婦生產,因此需要在胎兒週數及孕婦狀況之間取得平衡。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妊娠高血壓、非嚴重的子癲前症:
建議可等到足月37週後再行生產,同時在此期間控制血壓,並且定期追蹤以上檢查項目,若有異常則會再評估是否需要提早生產。
二、嚴重子癲前症:
當孕婦出現嚴重的高血壓、頭痛、視力模糊、上腹部痛、溶血、血小板降低、肝指數升高、腎臟功能惡化時,定義為嚴重子癲前症。此時應住院依醫師評估,若情況穩定可觀察至34週再行生產。但若情況緊急,甚至已發生胎兒窘迫情形時,則可能需要緊急剖腹生產,並與小兒科合作將早產兒送至加護病房進行照護。研究顯示,26週、24-26週、23週出生的早產兒存活率分別為90%、60%、以及18%。
當一週內有可能發生早產情形,且胎兒未滿34週時,我們會給予媽媽皮質類固醇的藥物治療,以分成兩次或者四次的方式,在24小時或者48小時內注射完成。由於此時胎兒肺部尚未發育,因此需給予類固醇,以刺激促進胎兒肺泡成熟,減少出生後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發生。
三、子癲症(Eclampsia)
子癲症好發在大週數、妊娠第三期的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的孕婦,且機率會隨著週數增大而增加。表現症狀如同癲癇發作,可能失去意識並呈現顫抖、抽搐狀態,症狀可能持續一分鐘。若發生此種情形,應馬上就醫並緊急生產、給予抗癲癇藥物,同時保護孕婦呼吸道。在生產後,應繼續住院觀察並檢查是否有腦損傷甚至腦出血情形,或者水分滯留導致全身水腫或肺水腫的情況,並依照情況給予治療。
產後恢復
若在懷孕期間出現異常症狀的孕婦,通常症況會在產後慢慢恢復。尿液量減少者在產後尿量便會漸漸增家;水腫、蛋白尿情形約會持續一週;血壓的恢復則約需數天至兩週。若高血壓問題在產後十二週後依然持續,則可能已進展成慢性高血壓,此時須進一步至心臟科就醫進行評估及治療。
長期預後
診斷過子癲前症的孕婦,往後懷孕時再次復發子癲前症的機率,甚至發生早產、胎兒生長遲滯的機率皆會較常人高。同時,往後發生慢性高血壓的機率也會提高。依照妊娠高血壓及子癲前症嚴重程度,孕婦在十五年後診斷慢性高血壓的機率為常人的四到六倍不等。因此,生產後產婦需定期測量血壓,以利及早診斷及治療。另外,妊娠高血壓的媽媽發生缺血性心臟病、中風機率也較常人為高。甚至也會提高代謝性症候群、第二型糖尿病、肥胖、高血脂、血管粥狀硬化、慢性腎臟病的機率。建議媽媽定期做全身健康檢查,並注意飲食、維持良好的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