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精神科 紀露雯、李麗雅 居家護理師
一、身心科居家護理:經由專業訓練的護理人員,針對就醫困難個案到府提供:定期訪視、護理指導、追蹤評估及危機處理等服務。
二、照護項目
- 一般身體評估。
- 精神症狀追蹤評估與處理指導。
- 教導個案及家屬精神科用藥作用及副作用之瞭解,建立服藥遵從性。
- 協助長效針劑注射及送藥服務。
- 檢體之採取及檢查。
- 自我照顧之指導。
- 提供病患及家屬壓力因應之方法。
- 社會福利之運用
- 提供患者病情不穩定時安排急診、門診或住院服務之危機處理。
- 依其需要給予轉介照會。
三、收案條件
- 精神疾病症狀明顯干擾家庭及社區生活,且拒絕就醫。
- 無病識感且有中斷治療之虞。
- 無法規則接受治療,再住院率高。
- 精神功能、職業功能或日常生活功能退化,需居家照顧。
- 年老、獨居或無法自行就醫,需予以心理支持,或協助其接受治療者。
- 符合健保給付個案,居家照護小組醫師及護理師將代為提出申請,向健保局核備,申請照護期限以一年為一期,以後每六個月,依病情需要提出申請延長照護。
四、收案流程
從門診或急性病房出院有轉介之需求者,與家屬討論個案居家治療的必須性,請主治醫師填寫居家治療轉介申請單及評量表(*請家屬於同意欄位上簽名),轉介單寄健保局審查合格後,居家護理師會安排時間定期訪視。
五、何種情況下要停止接受居家治療?
- 規則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且病情穩定。
- 居家生活安排規律或工作表現良好。
- 疾病惡化至急性病房住院治療。
- 個案/家屬無法合作或拒絕接受居家治療。
- 遷出居家治療服務範圍或失去聯絡。
六、身心科居家服務時間
-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其他時間或例假日,當病患發生緊急情況,則需直接送本院急診室,並於次日與本院居家護理師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