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醫療用剩餘檢體
研究用剩餘檢體
註:依衛福部95年8月18日 醫字第0950206912號,公告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研究用人體檢體指與人體分離之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