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八月

肝病病人永不放棄希望 肝臟移植簡介

文/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消化外科 李祥麟 主任
林毓冰 研究醫師

消化外科 李祥麟醫師

肝病,是台灣的國病,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病人往往在等待換肝中,尋求生命的延續。台灣的肝臟移植在各種器官移植案例數中佔多數。自1984年陳肇隆教授完成了台灣首例,也是亞洲第一例的肝臟移植手術,1997年完成同樣是亞洲第一例的分割肝臟移植手術,開啟了台灣肝臟移植手術的發展。

由於手術侵襲性高,肝癌復發率亦高,移植在最初並非肝癌的標準治療。過去,若病患無法接受手術切除或射頻燒融等治療的話,往往墜入絕望深淵。隨著移植醫學的進步,肝臟移植成為肝癌的標準治療之一。

至於肝癌患者要移植,必須癌腫瘤尚小、數量少,未侵犯血管也未發生遠端轉移,且不適合其他治療方式者才適用。符合此條件者,肝臟移植的效果也最好。因為肝臟移植只能去除肝臟內的癌細胞,如有肝臟外的轉移,或罹患其他癌症、且無法確定是否已根除,即便換了一個乾淨、沒有癌細胞的肝臟,癌細胞可能跑到肝臟以外的地方,復發機會很高,換肝無法一勞永逸。

而酒精成癮的肝硬化患者,若成癮問題無法戒除,即使移植仍無法消除造成肝臟問題的病因,就無法「保肝」。心肺疾病、腎功能不佳、感染症者,不僅做肝臟移植手術風險高,也因其他疾病的因素造成肝臟移植的效果不佳,都不適合以器官移植治療肝病的族群。

肝臟移植之所以需要嚴格評估,除了讓患者能在安全的條件下接受治療,把可能承擔的風險降至最低外;也因為器官來源不充足,在病人權益及資源分配下兩難的取捨和平衡。

肝移植的適應症:

 台灣最常見的適應症,成人是B型肝炎引起的肝硬化;兒童則是膽道閉鎖症。其它如:猛暴性肝衰竭、酒精性肝硬化、自體免疫肝病、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遺傳性代謝肝病(如Wilson氏病等)、肝癌、多囊性肝病、Caroli氏病…等。

  • 肝臟移植前的評估及檢查
    • 血液檢驗:包括一般血液、生化、血清檢驗、 肝炎及病毒篩檢、組織基因配對(HLA)。
    • 心電圖、X光、心臟及腹部超音波、腹部斷層掃描或核磁共振檢查、肝臟血管攝影評估。
    • 身體評估:基本生理檢查、疾病史。
    • 社會心理評估:精神狀態、家庭支持系統。
  • 肝臟移植術後的併發症:
    • 排斥:發生在術後任何時間,尤其術後第一年,可治療,不一定會失去新的肝臟。
    • 感染或癌症:因服用抗排斥藥物會抑制免疫功能,相對也增加感染或癌症的機會。
    • 早期移植肝無功能:大部份是手術過程造成的肝臟損傷所導致,嚴重者會引起肝衰竭,必須再緊急接受第二次移植。
    • 情緒不穩定、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骨質疏鬆、體型外觀改變:如肥胖、毛髮增生等; 大多是藥物的副作用引起的。
    • 其他合併症:如出血、血管狹窄、膽管阻塞等。

 張先生,50多歲,於104年12月因酒精性肝硬化併自發性腹膜炎及休克,於本院肝膽腸胃內科接受藥物治療追蹤。隨著末期肝硬化併發難治性腹水及黃疸指數逐漸上升,以致藥物治療難以控制的階段。所幸109年3月13日獲得大愛,肝臟移植團隊歷經近12小時的手術,於術後經外科加護病房及外科病房的細心照護下,從控制感染、排斥、移除呼吸器、積極復健,終於順利出院。   對肝移植病患而言,出院雖非代表結束,是另一個新生活的開始。

本院於105年12月19日通過衛福部審核成為具有肝臟移植資格之醫學中心,除了在移植術後提供急性期的醫療照護,更在出院的日常照護上,結合相關醫療團隊共同與病患一起面對新的人生。

30
八月

突破「三年魔咒」,胃癌治療不鬆懈

文/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一般外科 彭正明 主任
達文西微創手術中心 主任

根據衛福部統計2020年胃癌位居十大癌症死亡率第八,其中依據目前公開之統計資料5年存活率僅31.6%,遠低於鄰近的日本與韓國;會有此數據呈現,主要歸因於未能早期發現。多數的早期胃癌患者是沒有症狀的,即使冒出症狀(胃悶、胃痛、脹氣、打嗝),又常因為和一般胃炎、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等胃病相似,而使民眾輕忽並自行購買成藥,以為當下症狀緩解了就沒事,但等到連胃藥都無法改善症狀而就醫檢查時,往往已經為時已晚。由此發展趨勢從實際數據統計可略知一二,據2018年癌症登記報告顯示,胃癌第3、4期患者合計就超過半數(55.69%),其中單計第4期患者甚至已高達32.59%。

目前胃癌臨床治療準則,第1~3期的胃癌都應接受手術治療,依病情程度,完整的切除腫瘤及廓清胃部區域的淋巴組織,有助於減少胃癌復發。而手術方式包括傳統開腹、腹腔鏡微創手術及達文西微創手術三種。自1994年日本發表以腹腔鏡進行胃癌手術成功後,微創手術已成為早期胃癌的新選擇。其好處包含傷口小、疼痛減輕、復元較快及縮短住院天數等。有經驗的醫師於鏡頭的輔助下,視野更加清楚,甚至比傳統手術能更有效率的清除病灶的淋巴結。早期胃癌患者於手術後只需定期回診追蹤即可,但2、3期胃癌的患者,根據分析術後約有4成會在5年內復發甚至轉移,尤其術後3年更是復發高峰期,約有9成的人,因此胃癌有「三年魔咒」的說法。如何擺脫「三年魔咒」威脅?簡單來說,胃癌手術後才是真正的挑戰開始!

依照目前亞洲標準作法是讓第2、3期的患者於術後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尤其在健保開始給付胃癌術後口服化療藥物後,輔助性化學治療的應用更為普遍。目前常用的配方分為口服及口服加針劑兩種,其劑量通常比拯救性化療輕一些,副作用較不明顯,因此多數患者都可以接受;只要持續地完成一年療程,相較傳統治療,可以有效預防復發,同時兼顧生活品質;研究也顯示,相較於對照組,整體存活期可提升10%。

胃癌只要能夠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都能得到很好的效果,因此除了根除致癌重要因子外,定期接受胃鏡篩檢也很重要!一旦長期有腸胃道不適症狀、消化不良者應盡速就醫。我國胃癌治療發展佳,不但與國際接軌,表現名列前茅,吸引不少國外醫師來台取經,就算是第四期的病人,也有希望藉由口服化療、針劑化療、熱灌注化療(HIPEC)或免疫藥物(IO)、細胞治療的合併療法,一舉「降階」,回到第三期,增加治癒希望,重點只在務必要站出來治療!

30
八月

肝癌病人接受標靶治療之副作用照護

文/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癌症中心 蔡伊婷 肝癌個管護理師

 轉移性肝癌或無法手術切除的患者,治療方式可選擇標把藥物,以延長生命或穩定病況,其作用機轉主要是針對癌細胞擴散或增殖,加以抑制癌細胞生長及腫瘤血管新生;目前健保給付治療肝癌之標靶藥物有3種:蕾莎瓦(學名Sorafenib)、樂威瑪(學名Lenvatinib)、癌瑞格(學名Regorafenib),分為第一、二線用藥。

第一線藥物:蕾莎瓦(學名Sorafenib),作用原理是藉由減少血液供給及延緩癌細胞生長,抑制癌細胞生長及擴散;及樂威瑪(學名Lenvatinib),作用原理是抑制血管新生及腫瘤生長,縮小腫瘤成長並減緩疾病惡化。而癌瑞格(學名Regorafenib)是肝癌第二線標靶藥物,同時也是蕾莎瓦衍生物,癌瑞格造成副作用會比蕾莎瓦更加強烈,因此肝癌病人要能承受蕾莎瓦的副作用,才能繼續使用癌瑞格。

目前台灣健保規定需使用第一線蕾莎瓦(學名Sorafenib)治療無效時,才可以申請使用第二線標靶藥物-癌瑞格。這3種標靶藥物都是多重激酶抑制劑,目標是希望可以延緩癌細胞惡化程度,不過幾乎所有標靶藥物都可能會影響到正常功能的生長,因此正確的副作用照護對於癌友的生活品質就顯得相對重要。

 簡介標靶藥物產生之副作用及發生比例,如下:

  • 1.手足症候群:發生率45-50%,用藥後1-2週內出現,常見部位在手掌及腳掌,其症狀包含皮疹、紅腫、麻木感、刺痛感、腫脹皮膚變厚等。嚴重症狀可能會有皮膚龜裂、脫皮、水皰及強烈刺痛,造成日常生活不便。(蕾莎瓦及癌瑞格較常見)。
  • 2.高血壓:發生率約45%,用藥後2-3週內病人會出現高血壓症狀。(樂威瑪較常見)。
  • 3.消化道症狀:發生率約50%,約用藥後3-4天,常會出現腹瀉、食慾減少,其次是噁心、嘔吐或便秘等腸胃道症狀。(蕾莎瓦及癌瑞格較常見)
  • 4.其他症狀:蛋白尿、疲倦感、牙齦或腸胃道出血、肝或腎功能不全、感染…等。

副作用之照護原則:

1.手足症候群:開始用藥後即建議手腳皮膚使用潤膚或保濕產品,降低服藥期間皮膚乾裂、脫皮等情形。平日洗澡時水溫勿超過40度,外出做好防曬避免太陽直射,減少皮膚紅腫。發生手足皮膚反應依等級之照護處置如下:

  • 第一級:皮膚異常處理,使用成分含10-40%尿素或5-10%水楊酸軟膏,可考慮局部使用止痛藥。
  • 第二級:皮膚感覺腫脹、刺痛、紅斑,且影響正常活動,使用成分含10-40%尿素或5-10%水楊酸軟膏,考慮局部使用止痛藥與類固醇軟膏,必要時調整劑量或停藥。
  • 第三級:皮膚感覺腫脹、刺痛、紅斑,且影響正常活動,使用成分含10-40%尿素或5-10%水楊酸軟膏,考慮局部使用止痛藥、類固醇軟膏與抗生素,必要時調整劑量或停藥及轉介皮膚科。

2.高血壓:用藥期間需每天測量血壓並紀錄,若治療期間出現高血壓情形,主治醫師評估後,開立降血壓藥物,若血壓收縮壓≥180mmHg或舒張壓≥110mmHg,則會暫停用藥。

3.消化道症狀:病人接受藥物治療期間,大多數會出現噁心、嘔吐、食慾減少、腹瀉,或少數出現便秘,建議營養攝取方面選擇易消化食物、少量多餐、水份適當攝取,若症狀都無法改善並有嚴重腹瀉反應,醫師評估後予以腸胃道藥物使用。

4.蛋白尿:治療期間出現解尿有泡沫、手腳或臉部腫脹等,需詢問主治醫師是否要調整劑量或是暫停用藥。

5.其他症狀:牙齦或腸胃道出血、肝或腎功能不全、感染等症狀時,需返院治療。

結論

標靶藥物治療產生的副作用不適感,往往會造成病人自行減少藥物劑量或是自行停藥,但這行為只是讓肝癌細胞持續生長,並不會達到有效的治療。所以,在病人開始服用口服標靶藥物之前或服藥期間,適時給予護理照護,可幫助度過藥物副作用及增加生活品質。

資料參考來源:

  1. 張可斌與李重賓(民108),肝細胞癌的標靶治療;臨床醫學:第八十三卷第四期
  2. 陳怡岑、喻絹惠(民105),晚期肝癌病人標靶治療及副作用照護;榮總護理:第三十三卷第二期
  3. https://www.liver.org.tw/journalView.php?cat=60&sid=749&page=1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