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氧化二釩中毒之診斷認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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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五氧化二釩中毒之診斷認定基準

 主要基準
(一)有職業性作業環境之暴露史和時序性:可以由病人之工作史、過去病史、現在病史及作業環境空氣濃度資料証實有五氧二釩的暴露,而臨床症狀在暴露後發生或更加惡化。
(二)臨床上有呼吸道、眼睛或皮膚黏膜刺激的症狀。除此之外,有些病人可能另有氣喘、過敏性皮膚炎及阻塞性肺病。
(三)合理排除其他職業因素或非職業因素引起的臨床症狀。

 輔助基準
(一)離開作業環境或有效改善作業環境中粉塵濃度後症狀即改善或消除。
(二)在作業環境中五氧化二釩暴露濃度之時量平均濃度超過容許暴露標準(PEL,0.5mg/m3)。
(三)在同一工作環境中之其他勞工亦有類似之臨床症狀,且經合理排除其他職業或非職業因素所引起的臨床症狀。
(四)血液中或尿液中釩濃度超過正常可接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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