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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溫暖獻愛 讓愛滿溢 感謝有您

文 / 社會服務室

  隨著全球經濟波動與社會結構的變遷,越來越多家庭面臨就業不穩、收入縮減等挑戰,尤其在罹患重病、遭遇重大事件/意外時,更是雪上加霜。面對本就難以平衡的生活開支,再加上高昂的醫療費用與看護費用,處在經濟弱勢的家庭更難以承擔所需的住院耗材、營養品、個人衛生用品等。這些物資對於病患及其家庭來說極其重要,但往往卻已是無力負擔的額外開支。

  在這樣的背景下,醫院社工師肩負著重要的使命,除了協助病患及家屬解決因疾病所產生的心理、家庭及社會適應問題外,也協助搭建病患與社會資源間的橋樑。社工師透過審慎的評估,針對經濟弱勢病患的需求,提供必要的經濟協助外,也協助他們申請住院期間的緊急物資。這些物資的提供不僅能減輕病家的經濟壓力,更能讓他們專注於治療、康復過程。

  然而這些物資的來源,仰賴社會善心人士的捐贈。本院有感經濟弱勢的家庭不斷攀升,為了更好的支援這些家庭,本院於113年起與「財團法人全聯慶祥慈善事業基金會」合作,透過全聯物資銀行的捐助,確保社服室的物資數量能夠穩定且充足地支援所需的病患。

    每一筆捐款、每一箱物資,都能直接轉化為對病患的醫療幫助與生活援助,讓他們在生活困難之時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支持。如果您有意願成為溫暖獻愛的一部份,讓醫院社工師能夠持續提供這樣重要的資源,歡迎聯繫本院社會服務室(分機38362-38367)。

中山附醫邀請您,讓我們攜手一同創造一個充滿溫暖與支持的社會,傳遞愛與關懷,讓每個病患在面對疾病時不再孤單。

2
八月

器官捐贈知多少

文/社會服務室:陳品雯社工師、蔡旻潔社工師
社會服務室實習生:周怡潔、張莉芳、張瑋倢、楊蕙欣、蔡沛涵、鍾佳容

  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統計,從2004年至2018年,器官及組織等待人數總計為9,808人,而平均僅有852人獲得器官受贈(如圖一)。依此數據可看見器官捐贈人數與等待器官移植者的人數相差甚遠。

  意外總是來得特別突然,對於家屬來說器官捐贈是難以回答的是非題。許多患者因為疾病導致器官衰竭而影響生命,如果有幸獲得器官,就能透過器官移植手術,得以恢復健康、重獲新生。

  或許還是有許多人對器官捐贈抱有迷思或疑惑,但卻沒有能夠解開問題的資訊來源,那就由我們來一一為其掀開神秘的面紗。

人生結業式~器官捐贈也是臨終的選擇~

  「時間還沒到,我還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大部分的民眾因為常認為自身距離死亡很遙遠,因此家人對臨終的選擇或對逝者的想法常常因著不了解或迷思而錯失,而器官捐贈就即是臨終的選擇之一。當家人猛然面對到生死關頭,不少人還沉浸於悲傷中,卻礙於器官移植時限上,必須在短時間內決定器捐與否。若逝者生前未曾表達器捐意願、也沒有簽署同意書,或是未與家人討論其意願的狀況下,致使家人因著有其他考量而錯失逝者對臨終的想法或選擇。而為避免這些遺憾,我們都應當與自己最親近家人、朋友討論面臨死亡的想法,對臨終的選擇,或甚至是器官捐贈意願之討論等,這些談論不僅僅是未來所做準備,更是要讓逝者安心、生者安好。

  「我年紀這麼大了,到時候還可以進行器官捐贈嗎?」、「我是癌症病患,應該不能器官捐贈吧?」在醫院宣導時遇到有些民眾提出類似的問題,大部分雖有慢性疾病或癌症等情況,他們但仍有著遺留大愛的心意,願自己能在最後一段路進行有意義的事。根據目前器官移植的規定,若經過醫師判定,頸部以下的癌症患者仍有機會能捐贈眼角膜,而器官捐贈年齡主要以捐贈者的生理年齡,因此若年紀較大的長者身體健康、器官功能維持良好,仍然有機會進行器官捐贈。

  民眾會擔心器官捐贈後的樣貌會讓家人感到害怕,事實上為使捐贈者家屬心安,醫院都是採用嚴謹的外科手術標準,且會進行遺體修復,以替代物填充並仔細地維護捐贈者外觀,盡可能保持其完整度,維持捐贈者在家屬心中熟知的面貌,將彼此的愛永續在回憶裡。

原來我也可以

  「我有B肝不能捐」在宣導的過程中大多數民眾認為患有B、C肝炎者及HIV(+)等傳染性疾病的人不能夠捐贈,因為擔心受贈者會因此受到感染。然而在近年法規的修改下,現今患有B、C肝炎者及HIV(+)感染者也能進行器官捐贈,不過是需要捐贈給有相同疾病者(如圖二)。而我們宣導的過程中,有時會遇到民眾因為患有B、C肝炎或HIV(+),認為自己有這樣的傳染性疾病是無法捐贈或受贈的,致使他們雖然擁有想簽署的心願,卻一直沒有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透過我們的介紹與解釋,讓他們知道原來他們也是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將來也是有機會造福社會,並將這份愛延續的。


圖二:有傳染病捐贈者的捐贈限制

機會與指定

  在宣導時時常遇到民眾詢問:「器官捐贈後,未來家屬有需求都可以第一順位受贈對嗎?」或「我能夠只捐一個器官給我的家屬嗎?」

  關於機會升等是指完成器官捐贈後,若未來捐贈者的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有器官移植方面的需要,便可以提升等待排序,有機會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之器官,而非直接取得第一順序。因為是否匹配,是需要醫療人員依規定通報捐贈者、待移植者及受移植者等資料於登錄系統,並經由中央主管機關法定程序進行分配(如圖三)。

  而指定捐贈器官給家屬,除了待移植者的關係要是配偶或是五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以外,同意捐贈之器官數也應大於指定數(舉例:需要捐贈兩個腎臟,才可以指定其中一顆腎臟給家屬),在幫助其他家庭之餘,同時也能庇佑自己的家人,利人利己,讓大家一同為家屬與社會盡一份心力。

多了解、多接觸「器官捐贈」,減少對其的混淆和疑慮,讓社會大眾看見它不一樣的面貌。

有意願簽署者,可至汝川大樓一樓志工服務臺

本院諮詢專線:社會服務室

(04)2473-9595分機38362~3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