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結果:
- 台灣國民健康保險指南要求 GLP-1RA 僅用於已接受最大耐受劑量二甲雙胍或磺脲類藥物但仍未充分控制血糖的 T2D 患者。很難確定風險降低是由於使用額外藥物更好地控制疾病還是由於 GLP-1RA 的作用。
- 對照組是非 GLP-1RA 使用者。然而,二甲雙胍是 T2D 的一線選擇,較新的 T2D 二線選擇應包括 GLP-1RA、二肽基肽酶 4 抑製劑和鈉-葡萄糖協同轉運蛋白 2 抑製劑。我們建議作者對這些類別的藥物進行進一步比較,以提高結果的可信度。
- 從研究開始到索引日期的時間段在實驗組和對照組之間可能不同。這樣的分類可能會導致潛在的“永恆的時間偏差”,這可能會高估治療的效果。
- 儘管作者對合併症進行了分層並進行了傾向評分匹配以平衡可能的混雜因素,但我們認為仍然存在重要的殘餘混雜因素,例如糖尿病病程、腎臟疾病的嚴重程度以及患者的收入和教育水平,這可能會限制對研究結果的解釋。
2.研究貢獻與臨床應用:
讓臨床醫師了解GLP-1RAs預防缺血性中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