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程序(請參閱教學設備管理辦法)

前往:”教室教具借用申請系統

  1. 借用本中心教學設施者,應於(院內1週前;院外2週前),以確定使用需求。申請借用系統完成後,經本中心同意後,方可使用
  2. 教具使用地點僅限於本中心。
  3. 請愛惜小心使用教具,使用完畢請負責清理乾淨,若有毀損,需賠償損失。使用多媒體電腦教室、診間及各多功能教室請維護室內整潔,使用完畢請恢復原貌。由於考官走道桌備有各影音系統,故請勿隨意移動。
  4. 進入本中心學(實)習時,模擬診間嚴禁攜帶飲食。
  5. 借用時段如因故取消或變更,請務必通知本中心管理人員進行更改。
  6. 教具、診間及多功能教室使用權以本中心活動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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