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TMT&EMR)
所謂的電子病歷(TMT&EMR),是以數位的方式紀錄病患病歷中的內容,取代傳統的紙本病歷紀錄的方式。
傳統的紙本病歷除了記載病患病程狀況的記錄外,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醫療人員在書寫完紙本病歷之後,都需親自簽章以示負責。而在電子病歷的時代,病歷已經數位化了,不再用傳統的方式簽名蓋章。而是醫療人員必須在完成電子病歷後以電子簽章的方式註明該份電子病歷的作者,並且加密,以避免資料遭其他人員的篡改。
電子病歷對民眾來說,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從醫院的角度來看,可以減少紙本病歷使用及管理的困擾、提升醫療院所財務管理的效率、整合醫療院所之資源、相互支援管理及決策系統,跨組織分享資源,更宏遠的來看,可以提升教學、研究的能力。
國內在電子簽章法通過了之後,衛生署便開始大力推行各醫院病歷電子化。本院在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所發布之「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規定製作病歷及實施,並向台中市衛生局報備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