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性氣體引起的呼吸系列傷害認定基準

6. 刺激性氣體引起的呼吸系列傷害認定基準  主要基準(一)有職業暴露史,其證據可由1.工作場所物質安全通識資料(MSDS)2.其它資料證實工作場所有使用某特定刺激性氣體,且有證據證實該患者有暴露於此氣體(二)暴露之發生與疾病症狀之發生符合時序性的原則,即暴露發生於疾病症狀之前,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