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說明

院內教育訓練必修課程積分明細表

項次

課程類別

主辦單位

積分

1

感染管制課程

感染管制中心

3積分

2

通識課程

人資室/社服室/安室

1積分

3

教部專題講座

醫學教育部

2積分

4

醫學倫理教育課程

醫學倫理委員會

1積分

5

政策法令宣導

人資室/社服室/醫資中心

5積分

6

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課程

品中心

2積分

7

緊急應變實地演練

職業安全衛生室

1積分

8

救命術相關課程

急診醫學部/護理部/教部

1積分

合計

16積分

★★注意事項★★

1.數位學習平台課程積分依各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2.每位員工院內必修現場課程積分必須達5積分。

3.表定上課時間前後10分鐘為課程刷進認可時間區間,表定下課時間後10分鐘為課程刷退認可時間區間。

4.院外專業課程以衛福部認證的積分為主,例如衛福部的積分為2.4積分便承認2.4積分,不再以上課時數2小時承認2積分;如果該課程沒有衛福部認證便憑課程主辦單位任何證明章或文件來認證積分(每50分鐘承認1積分)。

5.病假及留職停薪(含育嬰留停)員工合計超過半年者(當年度),只需上感控2積分(含新興傳染病1積分、TB課程1積分)+ 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課程2積分(含TRM團隊資源管理1積分),其積分可全部採用數位學習平台認證。

6.新進人員職前訓練必須於到職後三個月內完成,到職當年度16必修積分則不採計(僅限當年度)。

7. 全職研究助理須符合共通性全人醫療必修課程積分規範。

8.工讀生除「部分工時人員」外,皆須符合共通性全人醫療必修課程積分。

9.外包人員、部分工時護理人員、部分工時醫事人員、非全職研究助理僅需上感染管制課程、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課程、救命術相關課程,其積分認定依各類課程規範。

★年度統計期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應修教育學分」不符合學分者,依本院教育訓練獎懲辦法辦理。

★年度統計各類人員教育學分,累積學分最高的前五名同仁,核予獎金及獎狀乙紙,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