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 112學年度二年期計畫: (期程: 自108.08.01起) 備註:「●」選修課程: (1)每月可選修一科,除內科、外科、兒科、婦產、急診以外之科別。 (2)選修2個月不得重複選擇同一科。 備註:分組課程7個月內需含該分組安寧照護相關訓練。 「◎」選修課程:每月選修一科,不得選修原分組之科別,不得重複選擇同一科。 「※」選修課程:每月選修一科,除內科、外科以外之科別,同一科別至多選修2個月;衛生所實務訓練至多選修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