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愛肝臟移植

大愛肝臟移植就是由腦死或心跳死的捐贈者,所捐贈出的健康肝臟(屍肝),整個或部份植入肝病患者體內,以完全替代病患原來的肝臟,發揮肝臟的正常生理機能,以維持病患生命。因此,當醫師在門診評估認為一名病患需要肝臟移植時,經過住院檢查與移植資格審核通過後,就可以登錄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電腦系統上,等待腦死/心跳死捐贈者的屍肝捐贈。

然而,器官的等待順序跟會跟病情的嚴重程度及等候天數有關,當有器官捐贈者出現時,器官捐贈協調師會透過系統跑出排序名單且進行分配。但因國內器官捐贈風氣不盛,導致屍肝來源相當有限,對病情嚴重的病患來說常常在等待移植的過程裡就會因等不到屍肝而死亡。

活體肝臟移植

根據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活體捐贈者與受贈者需為五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為年滿20歲成年人,或未滿18歲但有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活體臟捐贈者須生心理成熟且清楚了解手術風險與益處,基於自由意願就可被允許成為一位合適的捐贈者。

活體肝臟捐贈者生理評估方面,包括:血型、血液及血清學檢驗、肝臟功能、心肺功能、影像醫學(評估捐贈者之肝臟容積、肝動脈、肝靜脈、肝門靜脈及膽道的走向及變異情況之複雜度),及捐贈出的肝臟容積是否足夠給予受贈者;心理評估方面由精神科醫師及社工師評估,包括:精神、家庭、社會系統及捐贈意願,以上評估資料經完整收集後,送交倫理委員會送審核通過後即可安排活體肝臟移植手術,謹慎的確保活體肝臟捐贈者之安全。

文獻指出活體肝臟捐贈者術後可能發生之併發症為腹腔內出血、血管栓塞、膽汁滲漏、膽管狹窄、排斥、感染、肺部合併症等,其嚴重程度多屬輕微,死亡率只有0.2~0.5%,而肝臟術後會有暫時性的肝功能不足,肝功能指數通常會在術後 2 週內恢復正常,平均住院天數為8~9天,出院後回家調養並陸續回門診進行追蹤,平均約3至6個月可返回至手術前正常之全職工作狀態。本團隊之研究統計肝臟再生能力在術後的七天內成長最迅速,分析在第一週捐贈者肝臟容積會再生平均達到術前的66.7%,ㄧ個月平均後達76.8%,ㄧ年平均為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