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流程

當病人因致命創傷或病危入院時,醫師會向家屬解釋病人病情,若病情為不可逆且符合潛在捐贈者條件,會向家屬取得捐贈同意,並於同意後進行腦死判定。

腦死判定由兩位醫師進行檢查,腦判需進行兩次且相隔至少4小時以上以確認病人為腦死狀態,當腦判通過後會安排進入手術室進行大愛捐贈及移植安排。

整個捐贈過程皆有協調師及社工在旁協助,若有任何疑問也可隨時提問。

 

加入「器官捐贈」的行列

若有意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可自行下載列印填寫後郵寄至本中心,或至本院汝川一樓服務台索取,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社服室或本中心:04-24739595 #21771

只要年滿20歲,就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由本人親自填寫和簽名,不須檢驗證件,20歲以下的國民則須有法定代理人協同簽署即可~

簽署後確認器官捐贈意願會加註於健保卡,可至各醫療院所健保卡讀卡機及委託醫療人員協助查詢,或至衛生福利部官網「常用查詢」項目中「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以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