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成員知多少!

1.請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內之親屬」與您一同前來諮商。
「二親等內之親屬」(含血親/姻親):

2.若有「醫療委任代理人」也一同邀請來諮商。
「醫療委任代理人」:接受意願人書面委任,於意願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代理意願人表達意願之人。
《如何選擇醫療委任代理人?》
1.夠了解您
2.夠清楚您對醫療的期待
3.有堅強的意志,能代為表達您對醫療的期待

⌂ 根據《病人自主權法》第九條內文:
意願人、二親等內之親屬至少一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
應參與前項第一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經意願人同意之親屬亦得參與。
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得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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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機構應組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以下簡稱諮商團隊),至少包括下列人員:
一、醫師一人:應具有專科醫師資格。
二、護理師一人:應具有二年以上臨床實務經驗。
三、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一人:應具有二年以上臨床實務經驗。

⌂ 根據《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