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影印申請:
依本院的電子病歷施行範圍內,您可以至本院事務批價櫃檯申請電子病歷影印服務,費用比照現行紙本病歷影印費用,辦法詳見病歷資料申請作業要點。
影像與報告院際交換:
目前本院已實施之電子病歷項目為醫學影像報告(X光、超音波之影像報告)、尿液、血液、生化等檢驗報告、出院病歷摘要、門診病歷、護理給藥紀錄、心電圖檢查報告等。您無須透過任何申請,只須簽署「行政院衛生署全國醫療影像交換中心病人授權查詢、調閱及下載同意書」,本院醫師可於您申請同意七日內使用您的健保卡與醫師的醫事人員卡,至衛生署全國醫療影像交換中心查詢索引(影像紀錄)、調閱報告(含縮圖)或下載影像及報告,其相關作為僅供醫師看診及相關診斷使用,不為其他或不法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