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探討— 101-103 年度職評報告分析

研究焦點

論文名稱

中文:台中市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探討— 101-103 年度職評報告分析

英文:Investigation of Vocational Evaluation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Taichung: Analysis of Vocational Evaluation Reports during 2012-2014

作者:職能治療室   劉秀之 職能治療師

 

本篇論文發表於台灣職能治療研究與實務 期刊 2017 13(1),11-21全文下載

研究目的:

根據國內外在探討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內容各個面向,包含職評服務的時數、職評方法的選擇及職評建議的安置方向皆產生不同的研究結果。而台中市職評計畫方案由大約十五位兼職的職評員執行,由於職評員經驗背景皆不同,對於職評評估工具的選用也許觀點不一樣,提出之安置方向與輔導策略也可能有差異。因此,本研究之目的為以101-103年度之職評報告分析,探討台中市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一)統計職評報告中職評服務包括晤談、生理功能評量、標準化心理測驗、工作樣本、情境評量及現場試作等各項評量實施及報告撰寫的時數,以及分析不同障礙類別及障礙程度的服務時數是否有差異。(二)統計職評報告中各項評量方法的選用比率,並分析不同障礙類別及障礙程度在使用評量項目的總數是否有差異。(三)統計職評報告中所建議之安置方向以及輔導策略的撰寫狀況及分析障礙類別或障礙程度是否建議安置方向(就業模式)不同。

研究結果:

1.職評服務平均時數為26.6 (±8.9)小時,在總評量時數中,各項評量時數佔最多者為情境評量佔26.1%,其次為標準化測驗(20.2%),工作樣本(4.7%)最少。肢體障礙個案平均標準化測驗時數顯著大於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個案;智能障礙個案平均現場試作時數則顯著大於肢體障礙個案。2. 職評工具使用頻率分別為晤談100%、生理功能測驗78.7%、標準化測驗78.7%、情境評量68.4%、現場試作43.6%,最後乃是工作樣本38.7%。不同障礙類別及障礙程度在使用評量項目總數上皆無顯著差異。3.對於個案近期目標的安置方向建議,以無法立即就業者最高有34%,其次分別為支持性就業30.9%、庇護性就業29.4%與一般競爭性就業為3.5%。肢體障礙及精神障礙相較於智能障礙個案,比較能進入較競爭性的就業場所。支持輔導策略中出現頻率最高為工作技能強化/工作行為輔導70.9%,其次為人際技巧強化59.2%。

研究貢獻與臨床應用:

1.台中市身心障礙個案之職評服務平均時數相較高雄地區或國外明顯較少,不同障礙類別及程度影響職評時數,但不影響使用評量項目總數。因此建議未來須提升服務時數並強化職評員評估效能。

2.職評安置建議中以無法立即就業比率最高,而智能障礙個案較少建議進入競爭性較高的就業模式。因此建議政府廣設庇護工場以符合智障個案就業重建的需求。

3.工作技能強化/工作行為輔導是建議比率最高的支持輔導策略。因此建議能有專門為身心障礙者設立之工作強化中心。